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關于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報審批有關事項的公告
來源: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 發(fā)布日期:2023-02-01 瀏覽次數(shù):404
為貫徹落實《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》(自然資源部令第8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工作,結合我市實際,現(xiàn)將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報審批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申請人可通過“山東省政務服務網”提交申報材料,也可將申請材料報送或郵寄至濟寧市太白湖新區(qū)為民服務中心三樓綜合受理B301窗口。
二、《辦法》實施前已取得地質災害防治單位乙級資質證書,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繼續(xù)有效。按照《自然資源部關于〈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〉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2022年第97號),地質災害防治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屆滿的,統(tǒng)一延期至2024年1月1日;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活動,不再受理相關資質延續(xù)申請。
三、《辦法》施行前取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等乙級資質的單位,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,僅可以按《辦法》承攬相應二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項目?!掇k法》實施前已取得地質災害防治單位丙級資質單位,已經承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,可以按照原資質管理辦法規(guī)定的從業(yè)范圍繼續(xù)完成相關項目;需要承攬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,應當按《辦法》要求申請乙級資質。
聯(lián)系人: 確權登記科(行政許可科) 劉玉洋 0537-2673007
市政務服務中心 蔣繼玨 0537-2363691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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